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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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07-14 15:4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核人:


向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的建议》(第6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眉山城区二次供水现状及管理主体

目前,眉山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存在两种类型,分别为自建自管型和统建统管型。

(一)自建自管型。主要包括2012年前由各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自行建设管理的二次供水设施和2012年后由各业主单位自行建设管理的非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如办公、商业、学校、医院等项目的二次供水设施,约100余处。该类型实行总表制管理,管理主体为各类业主。

(二)统建统管型。主要包括2012年后由我公司统一建设管理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共计108个小区。该类型实行一户一表制管理,管理主体为市供排水总公司。

二、统建统管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方式

市供排水总公司一是门成立了二次供水管理所,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实行专业化管理;二是制定了《眉山城区二次供水泵房建设管理标准》,明确了泵房设置配置标准和泵房环境管理标准;三是二次供水设备采购采用邀请比选方式,每次采购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制定比选文件及评分标准,开标前由纪检监察室监督随机抽选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四是专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设备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验收程序、步骤和重点。每个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启用;五是建立管理台账及机电设备检修记录卡,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日常管理实行每周巡查登记、每月取样检测、每半年清洗一次水箱,同步进行设备运行数据远传和在线监测,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和供水水质达标;六是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专业的水箱清洗消毒单位,每次清洗后立即由水质监测站进行水质取样检测,合格后才投入运行;七是配合东坡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在各小区设置《二次供水卫生信息公示栏》,全面公示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主动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用户的监督;八是在各小区张挂二次供水工作人员公示牌,并与物管建立通联关系,要求设备厂家在眉山城区设立售后服务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有效处理用户反映的相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版《四川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确定新的工作思路,采取新的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眉山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二)强化治安防范。将二次供水设施治安防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拟采用统一建设监控录像平台、逐一安装安防设施、实行24小时远程监控的措施,或者采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在设备所在地社区、小区聘请兼职治安保卫员的措施,切实提高人防技防物防能力,尽力消除治安隐患。

(三)提升应急能力。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着力提高二次供水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解决预警预判、处置时效、风险控制、水质安全、事件善后等问题。

(四)推进统建统管。继续按照统建统管模式,深入推进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设备验收、取样检测、水箱清洗、运行监测、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是眉山城区的城市供水及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市住建局,但其余区县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不同。我局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使各区县二次供水管理职责明确、重视到位、深度覆盖、狠抓落实。二是协调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挥区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加大二次供水设施自建自管型小区的卫生许可证办理、卫生知识培训、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水箱清洗消毒监管、水质抽样检查等工作,确保水质安全不留死角。三是协调发改部门开展二次供水价格制定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二次供水管理的资金保障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水质安全。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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