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幼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全市推广、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第134号建议)已收悉,根据你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调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推行绿色节能照明产品是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的工作。近年来,我局对城区一环路、东坡岛、交通中心周边、岷东新区等多条道路路灯进行了节能改造或增补LED路灯,共计7600余盏;对城区楼宇亮化要求其业主采用节能环保灯具及材质,有效地降低能耗。
太阳能作为一种高效清洁能源,我局一直积极探索应用,但由于我市位于四川盆地,年均阴雨天数较多,年平均降雨数为159天,最多达228天,属低日照区域之一,且城区街道树木枝繁叶茂,房屋建筑较高,太阳能电池板无法吸收足够阳光,导致无法正常供电,不能发挥其优势。因此不宜在城区内安装太阳能路灯,但可在城区空旷地段安装太阳能路灯试点,建议在场镇、居民聚居点安装推广。
感谢你对我市绿色照明工作的关心,希望你继续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