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本人凭眉山市身份证游眉山市内景点给予优惠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专题研究并给予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减免政策
根据四川旅游标准评定委员会《关于全省A级景区依法落实特定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川旅标评委发[2016]35号)、《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文件规定,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0米(含1.20米)以下的儿童免票;现役军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免票;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者老年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
每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全市部分景点实行免票等优惠政策,并有惠民演出、趣味游园等活动;每年举办眉山东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期间,可凭号码布和身份证免门票进入眉山市部分景区,每位参赛选手每个景区限免门票一次。
二、对56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市内各景点门票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本人凭眉山市身份证游眉山市内景点给予优惠的建议》我局将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争取眉山人游眉山景点给予适当优惠的相关政策,推动重点国有景区逐步降低门票价格,鼓励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鼓励实施景区免费开放日、旅游一卡通、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居民和游客享受实惠。再次感谢你的建议,以及对全市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18日
(联系人:管卿熙;联系电话:1518333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