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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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12-11 16:22   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人:


陈宏斌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假力度,完善制假惩罚机制的建议》(第12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家从立法层面完善打假法律体系,加大惩处力度”的建议

经咨询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完善打假法律体系,将地方立法权三方面的内容之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扩大范围,有可能能够纳入立法权限范围,但因为打假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进步等相关条例的重复,对假货产品的认定涉及知识产权,这部分内容在上位法框架下已有法律规定,地方立法可以操作的空间有限,制定难度很大,在没有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启动项目可行性不足。另《眉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已经眉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于2017220日通过, 201758日予以公布。《眉山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已由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6次主任会议于20181212日通过,201931日予以公布。涉及的这部分内容首先没有列入本届的立法规划,也没有列入2019年的立法计划,在立法安排上暂时没有动议这个程序。故“完善打假法律体系,加大惩处力度”在本届不能列入地方立法计划。针对此情况,我局拟开展先期调研,待时机成熟后报请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同时我们将您的建议向省局对应处室反映,争取更高层次的立法支持。

二、 关于“加大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建议

知识产权的赔偿力度、立案标准这两部分内容属于诉讼制度,国家法律已规定明确,地方性法规无法涉及。

三、关于“要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建议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作出重要调整,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眉山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目前我局已按照“三定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重点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假冒专利违法行为、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已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大型宣传活动,期间全市举办各类讲座12场,制作展板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下一步将结合科技活动周、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尊重知识产权和崇尚知识产权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把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环境持续优化,让真正创新者实现价值。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5  15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 1380816500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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