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洪代表:
您提出的《重视加强乡村规划,推进乡村振兴科学发展》(第81号)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村规划工作的部署情况
今年以来,从国家到部省,都高度重视村规划工作,尤其重视村规划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性地位。《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38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函》(川自然资函〔2019〕299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为村规划的编制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政策支持。按照以上文件要求,我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落实:
(一)印发指导意见,深度解读编制要求。
为帮助区县迅速掌握村规划编制方法、理解村规划编制要求,根据部、省关于村规划编制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眉山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眉市自然资发〔2019〕55号)。《指导意见》对村规划的内涵、作用,以及需要把握的重点和创新的支持政策等进行了深度解读,让村规划编制更浅显易懂、更易上手,帮助区县迅速掌握村规划编制要点。
(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确保推动村规编制质量。
按照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规划全覆盖的要求,我市确立了村规划示范制度,以村规划示范村为试点,带动全市村规划编制高质、高效推进。我局已下发《关于收集村规划示范村名单的通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在区县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20个村为村规划示范村,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奖励,并在政策执行、技术指导上予以优先支持,充分保障村规划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为全面推进村规划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三)专题会议再强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7月12日,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了《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视频培训会议,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计百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赓即对村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和要求进行了再强调、再落实。
7月17日,市自然资源局在传达落实自然资源厅关于违建别墅、“大棚房”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要求时,明确提出各区县、园区要充分认识到村规划的重要性,通过村规划编制,调整村域各类用地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做好用地保障,坚决减少并杜绝违法用地行为。
二、村规划工作总体进展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启动20个示范村(眉山天府新区2个,各区县各3个)的村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彭山区3个村的规划编制单位已经确定,正在准备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洪雅县在3个市级示范村基础上,主动将首批村规划编制范围扩大到8个村,充分保障乡村发展空间;其余区县正在按工作计划推进村规划编制资金申请、编制单位招标等前期工作。
三、村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
(一)深刻领会村规划的内涵
村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法定依据。村规划在内容上要实现“多规合一”,在操作上要具备较强的实施性,在执行时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是真正适用的、好用的、管用的、长效的规划。
(二)必须坚守村规划的底线
村规划编制,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始终坚持生态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三不”原则。在规划区域范围内,要将维护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必须遵循的基本目标,要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作为必须落实的根本任务,要将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作为必须控制的重要指标,最终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的总体平衡。
(三)明确内容编制村规划
村规划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为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规划支撑。结合各村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乡村,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域居民点布局和宅基地控制标准。综合考虑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有序推进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按照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规划村内道路,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设施,有效提升村容村貌。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供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居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传承保护、突出特色的要求,提出各村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措施。
(四)分类引导编制村规划
村规划编制要坚持分类推进的原则,突出针对性、特色性和落地性。在编制村规划前,应当结合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发展环境等因素,对县域内所有的村进行研判和分类,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土地问题突出类、产业融合发展类等类型的村,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村规划编制。对于条件不成熟或编制村规划价值不大的村可暂时不编,但要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
(五)抓住重点编制村规划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重要控制线的划定情况,准确判识村域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靶向定制解决方案。可依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类项目对村各类用地布局进行必要优化完善,并依法纳入村规划成果。
二是用好支持政策。村规划范围以行政村为单位,可以一个行政村单独编制,也可以几个行政村连片编制。允许在村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在项目审批时落地,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但要在规划中制定使用规则。对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在规划中以弹性用地暂予“留白”。
三是注重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合理确定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和结构,引导空间复合高效利用。例如以旅游观光为主导产业的村,可结合农村道路、晒坝等农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现有场地和空间,布局公共停车场,减少建设用地规模。
四是规范数据管理。在编制村规划时,要按照《四川省村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同步建设村规划数据库,并在审批后报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六)多方参与编制村规划
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规划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动员村民以主人翁态度全程参与村规划编制,在规划成果报批前,将村规划成果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鼓励大专院校、设计机构、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以及熟悉当地情况的乡贤、能人参与村规划编制。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村规划工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立足乡村振兴,加快村规划编制。
各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示范村创建工作,再谋划推动一批村启动村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提升全市村规划覆盖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镇的技术指导,在全面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同时,抓好村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规划传导体系。
(二)强化规划管理,确保村规划落地。
各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 “到2022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95%”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辖区内的乡村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提供驻村技术指导。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乡村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负责,要通过高质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技能和服务水平,保障村规划实施到位。
(三)建立考核机制,督促村规划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考评工作,落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将村规划工作情况纳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确保村规划工作推动有力、责任落实到位,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邹敏璐;联系电话:18228586192)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