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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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水利局对市第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08-27 17:03   市水利局 审核人:

李照前代表:

你提出的《农业灌溉支渠整治维修项目》(第91号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感谢你长期以来对眉山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全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保障了生产、生活和生态建设对水的需求。通过积极争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大中型灌区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等项目,兴建了一大批小微型水利工程,有力地改善了我市水利基础设施。

三、近五年来,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维修养护、灌区配套改造等项目共完成投资8亿余元,新建渠道680.5公里、整治渠道2250公里、整治山坪塘2304口、新建蓄水池2900口、整治石河堰230处、整治提灌站630处。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四、农业灌溉支渠普遍存在运行时间长、淤积严重、老化严重等问题,“跑、冒、滴、漏”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利用率偏低,灌溉水利用系数只有0.48,急需要整治。同时全市农灌支渠数量众多、全部重新整治维修需要十分庞大的资金,目前只有结合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水源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中、省项目资金逐步解决。

五、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和项目资金,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为灌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眉山市水利局

2019年8月14日

(联系人:毛泽勤;联系电话:1399036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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