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巩固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无缝对接的建议》(第178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关爱和支持帮助。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推进,2017年实现31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实现16.2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市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但正如您所说,部分已脱贫户仍然存在稳定增收能力弱、因学因病因残因灾返贫的可能性较大,缺乏内生动力等问题,这部分人群离不开持续的关注和扶持,如何通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建立持续稳定的长效机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目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近年工作概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一手抓聚力攻坚,一手抓成效巩固,尽锐出战、精细“绣花”,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一)突出产业就业扶贫,把“有能力”的“扶起来”。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推动晚熟柑桔、生态茶叶、设施葡萄、优质枇杷特色产业从传统优势区域向适宜的贫困村延伸,支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贫困村主导产业占全村农业收入比例达60%。完成贫困家庭劳动力实名制动态数据入库,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近5万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公益岗位等途径实现就业,基本实现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二)突出易地扶贫搬迁,把“住不了”的“建起来”。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探索金融支持脱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鼓励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2018年底,全市 “十三五”32902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部搬迁入住,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
(三)突出基本公共服务,把“扶不了”的“兜起来”。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960元/年,坚持“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为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保住基本、扎牢防线。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资助救助政策,市内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享受午餐、校服、平安保险政策,入学率达100%。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落实分级诊疗、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和“十免四补助”“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疗扶持政策,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特殊疾病患者费用负担,帮助贫困人口摆脱因病致贫、因贫返贫的困境。2017年以来,全市立项建设农村住房、乡村公路、公用基础设施等扶贫领域工程项目9576个,投入资金66.5亿元,全面提升了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市将聚焦“高标准减贫397人(2019年因灾、因病等原因新识别贫困户150户,397人),高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扶贫、社会扶贫、扶贫扶志、防止返贫”十大扶贫提升行动。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路径,依托眉山“六有”(有产业、有颜值、有底蕴、有秩序、有保障、有活力)新乡村建设,着力开展感恩奋进教育,积极培育乡风文明,大力创建“四好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一)进一步促进长效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推广“经营主体+贫困户”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率带作用,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吸纳贫困户务工、优先保障贫困户风险、优先兑现贫困户分红,重点面向无法通过自身能力增收的贫困户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构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二是推广“农村电商+贫困户”创新产品销售体系。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加强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快递物流中转配送中心、村(社区)电商公共服务站和快递物流配送站点的建设,做到“一村一站”。壮大电商扶贫队伍,开展电商培训,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突破物流、信息流瓶颈,让生态农产品走出深山、卖出好价钱。三是推广“乡村旅游+贫困户”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引进旅游企业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农房、果树、林地等资源入股,成为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经营和受益的主体,目前,已经打造出幸福古村、蝶彩花卉等“旅游企业+乡村旅游专合组织+贫困户”的乡村旅游扶贫典型。
(二)进一步培育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在10月前开展“脱贫不忘党恩,致富感谢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贫困群众努力克服等、靠、要思想,提升贫困群众感恩意识,充分发挥典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动脱贫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四好村”创建。充分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对不良行为进行约束,培育文明新风。改进帮扶方式,采用以奖代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法,推广双向打分评价、劳动收入奖励、村民积分管理等模式,扩大贫困群众参与度。四是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项工程”,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施建设,更好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极大改善,农村群众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三)进一步落实资金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落实个人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创业、生产经营、住房、教育、医疗等需求和通过吸纳就业、购买产品、流转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种养殖大户等其他个人融资需求,用好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农户信用贷款、住房贷款、助学贷款、康复贴息贷款等政策,在符合法律法规、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应授尽授”“应贷尽贷”。二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发放、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政策,确保贴息、分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保持一致。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及贫困户自愿、贫困户参与原则,将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关注扶贫小额信贷集中到期的还款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积极探索有效的风险处置方式。三是加大扶贫领域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坚持行之有效的产业扶贫和项目扶贫模式,加大对扶贫产业和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订单仓单存货质押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通过用工、购买产品、流转土地、入股分红、技术支持、捐赠帮扶等形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实施信用救助,帮助非主观恶意失信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重建良好信用;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活动,完善信用与信贷联动,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主体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方面实施优惠和简化流程。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0日
(联系人:王一龙,联系电话:18728301550)
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78号关于巩固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无缝对接的建议提案 |
提案者 |
邹宏 |
承办单位及联人系、联系电话 |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王一龙、18728301550 |
反馈意见方式 |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
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不公开( ) |
对 办 理 结 果 的 具 体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