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发展粮食产村融合的具体政策措施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的建议深入分析了目前粮食专合社和种粮大户在粮食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种粮成本上涨、收购保护价下调、粮食生产效益下降,并从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完善补贴和收购政策、加大投入力度等方面提出建议,对稳定粮食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始终坚持把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作为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给、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23.8万吨,实现持续丰收;粮食流通量300万吨,位居全省第二。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实行“占优补优”,实现耕地动态平衡,全市耕地保有量23.6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7万公顷;二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建高标准农田20.24万亩,深入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狠抓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主推技术到位率99%,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67.2%,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三是落实粮食扶持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积极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全市培育专合社和家庭农场7191家,创建省级示范专合社9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家;四是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全市设有11个收购网点,公开托市收购政策,开展粮食收购检查55次,维护粮食收购秩序,2018年收购粮食32.51万吨。
一、关于“中国好粮油行动”基地建设
2019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指导符合条件的区县积极申报“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项目申报成功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选择具备一定规模、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骨干粮油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机制
目前政策性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三项,根据国家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种粮大户补贴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对种粮大户和稻谷种植者进行补贴,切实提高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三、关于粮食规模化种植支持政策
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种粮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地积极指导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公司,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结合水稻“一优两高”生产竞赛,重点性为大户开展技术培训,不断其提高种粮水平。同时依托项目实施,积极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粮食稳定生产。
四、关于产销对接、种粮售粮、优质优价
完善利益联合机制,引导支持加工贸易和仓储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稳定优质粮源,提升粮油品质,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订单。构建收购网络体系,引导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接,开展订单收购、预约收购、代收代储、代加工等,解决粮农售粮问题。
五、关于分配粮食收购指标
粮食收购分为政策性收购、市场化收购和企业自主轮换收购三种情形。目前而言,根据专业合作社实际情况分配粮食收购指标缺乏政策支持。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粮食产业发展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贵单位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6日
(联系人:贾现文;联系电话:38195298)
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50号关于发展粮食产村融合的具体政策措施建议的提案 |
提案者 |
市工商联 |
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贾现文、38195298 |
反馈意见方式 |
走访面谈( ) 电话沟通( ) 其他( ) |
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不公开( ) |
对 办 理 结 果 的 具 体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