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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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政协第四届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08-09 10:16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人:

眉山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新型农业企业加强支持和帮助的建议》第4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区协同、竞相发展”、“融入成都、全域开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决策部署,结合眉山农业发展实际,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新型农业企业的支持和帮助:

(一)加大奖补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针对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出台了《眉山市东坡泡菜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和《眉山市晚熟柑桔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企业给予奖补资金。

(二)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企业优先申报涉农项目。新型农业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需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建设的内容,政府部门加大服务力度,整合有关涉农资金按照业主要求实施。

(三)配套金融保险服务。积极开发适合新型农业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落实农业融资担保、涉及信贷风险补偿、农业货款贴息等政策,化解信贷风险。目前已经建立了水稻制种、葡萄、蔬菜特色农业保险,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宽规模经营风险分散渠道,设立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保险,降低农产品自然和市场双风险。

(四)拓展市场营销活动。组织新型农业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创建知名品牌。支持新型农业企业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五)强化人才保障制度。着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机制,加强对新型农业企业的服务指导;鼓励基层农技人员进入新型农业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吸引科研人员到新型农业企业任职;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各类新型农业企业。

(六)加大园区建设进度。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载体,积极引导和鼓励新型农业企业进入园区发展。我局牵头制定并经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眉山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明确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思路和重点。园区内要积极引进或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龙头企业,规范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培育省级示范社或示范场。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9日

(联系人:李曦,联系电话:38195600)



附件

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市政协 届 次会议第 号关于 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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