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眉医保函〔2019〕41号 签发人:郭建国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董敏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把肺结核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2019年6月18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将耐多药肺结核病纳入眉山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现已启动相关工作程序。
特此函复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林健康;联系电话:1388006042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