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利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第13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
我局针对共享单车管理于2017年7月26日制定了《眉山市共享自行车巡查管理制度》,先后两次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并与交通、规划部门根据目前单车停放需求新增了500余个停车位,方便广大市民骑行停放,在以后的管理中,结合企业运行和市民骑行需求还会不断有计划的科学规划新增停车位。
二、关于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维护的建议
定期约谈投放企业,指出运营维护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企业高效率运营,为缓解社会矛盾,消除潜在的押金风险,建议运营企业免除押金。现眉山运营企业也实行押金秒退,免押金骑行。
三、关于严禁12周岁以下少年使用和骑行共享单车的建议
监督企业落实内部运营制度,严禁未满12周岁少年申请注册,并要求企业为使用者购买电子保险,化解骑行事故纠纷。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寄回,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12日
(联系人:李志成;联系电话:1332095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