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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ajj/2025-00009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要求,编制眉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指引、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常态,主动对外发布应急管理工作各类信息。以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71条(其中,应急管理21条,公示公告2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7条,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招考录用信息6条;开展民意征集1期,发布森林火险预警2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通报4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办结3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系统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并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未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在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做好相关板块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有效更新,做到数据同源。强化局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突出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设,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按照做优做强主账号的原则,2024年按程序对“眉山应急”官方微博进行关停。目前,我局开设的“眉山应急”微信公众号按规定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落实自查和季度通报制度,按季度开展自查,印发眉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通报》4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信息报送和审核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56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虽然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数量少、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条例》及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不断拓宽公开内容广度,更加全面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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