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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jxhgcyyq/2025-00002  发布机构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5-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眉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坚持从五个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园区发展、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重点做好了园区管委会机构职能和领导简介、产业项目环评、基础建设项目环评、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园区收到和处理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申请人未明确正确的受理机关名称,且本园区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告知其向正确的受理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压缩了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已公开信息更新,根据检测反馈及时修订已发布信息中错别字和不准确描述,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市委市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均要求承办责任部门仔细校核数据、日期等关键信息,公开时认真确定发布栏目,反馈已发布链接,确保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方便,同时不定时开展已公开信息检查。此外,后台发布账号确定专人管理,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五)监督保障情况。园区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党政办定期利用周例会、职工会等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园区管委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园区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对内容特别是错别字、一般的错误描述的校核还没有全面深入,导致部分内容和附件内容有错别字和一般性错误描述。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机制加强内容校核和审核把关,提高文字内容准确度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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