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报数据专栏>>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sczj/2025-00003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按照2024年眉山市财政局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及时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财政相关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依申请公开条件要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条,全部按时处理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发布程序,严把财政信息内容发布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严格落实眉山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准确审查责任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相关财政信息,定期维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分工

)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细化落实。办公室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并安排专人对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同时加强督促,办公室跟踪信息公开办理全过程,及时提醒督促办理科室在完成时限内准确发布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反馈。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已发布信息进行校核,发现错情及时反馈办理科室进行更正后再发布。同时,广泛接收来自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反馈的信息,分解到相关科室,及时完成信息的更正、更新。三是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同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熟知保密法规和技防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与新形势下党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栏目更新频次还有待进一步加快。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国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2023年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指标》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级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清除或变更失效信息,优化线上服务,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让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