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综合2020年度眉山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眉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后的《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高标准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活动。2020年8月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元坤主持召开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1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学习《条例》,详细解读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并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县、乡三级行政机关对照《条例》及时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市、县(区)按时按要求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304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051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2533条。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对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5件,其中予以公开741件、占62.01%,部分公开76件、占6.36%,不予公开37件、占3.10%,无法提供281件、占23.52%,不予处理28件、占2.34%,其他处理32件、占2.67%;结转2021年度继续办理19件。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领域。
(二)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眉山在行动”专栏,依法依规公开疫情防控信息1203条,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坚定社会信心;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发布《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支持工业企业多渠道融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重要政策31件,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二是围绕推进“三大攻坚战”加强信息公开。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精准扶贫”专栏,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扶贫政策举措和扶贫成效信息;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专题专栏,全面准确公开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情况、环评公示、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信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财税政策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明确社会治理权责清单,梳理形成《眉山市拟下放乡镇(街道)权力事项建议清单》,涉及县(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52项。印发《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开的通知》,形成《眉山市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指导目录》91项,实现群众办事“不出镇”、所有事项“就近办”。率先在全省发布疫情防控政务服务办事公告,提出“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预约办、邮寄办”等“九办”服务。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办事大厅各类电子屏、自助查询机、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公布各进驻部门办事信息,公开进驻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进度、办理结果。
(三)高质效抓好政策解读回应。一是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先后组织起草部门、新闻媒体对《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等重要政策规范开展解读工作,重点围绕政策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向社会工作解疑释惑。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咨询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 “回应关切”等专题专栏,及时对子女入学、疫后开工复工、工地噪音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予以回应。2020年,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共选登群众来信及办理情况293件,回应社会关切290件。三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决策公开”专栏设置,《眉山市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等73个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有效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高品质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建强政府网站主阵地。科学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完善“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眉山市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栏目,不断强化信息发布的实用性、准确性和易用性。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教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3个单位的门户网站关停并迁移至市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网站IPV6改造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数量,准确掌握运行情况,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僵尸账号”进行关停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其中,“@眉山发布/微眉山”荣获“微政四川2020年度十佳市州政务新媒体”。三是加强政府公报编辑发行。根据国、省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改版发行工作,不断规范发布内容、优化出刊方式、拓展赠阅范围,完善公报电子版查询、下载、检索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法定载体和服务公众的作用。
(五)高水准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压实责任。按照国、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调整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二是加强监管。实行“日巡查、月统计、季通报”制度,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法,安排专人每天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查,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推进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制定《眉山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导向,发挥督促作用,全年通报市、县两级行政机关225个(次),约谈相关责任人8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122 |
122 |
43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8 |
-2 |
1825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22 |
+32 |
82756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339 |
+43 |
746180 |
行政强制 |
179 |
+10 |
2382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政府集中采购 |
1716 |
53976.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99 |
18 |
11 |
4 |
11 |
151 |
119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9 |
0 |
0 |
0 |
0 |
2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55 |
12 |
11 |
3 |
9 |
151 |
74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5 |
1 |
0 |
0 |
0 |
0 |
76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7 |
2 |
0 |
0 |
0 |
0 |
9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7 |
0 |
0 |
0 |
0 |
0 |
7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8 |
10 |
0 |
1 |
1 |
0 |
27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7 |
0 |
0 |
0 |
1 |
0 |
8 |
2.重复申请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六)其他处理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七)总计 |
991 |
27 |
11 |
4 |
11 |
151 |
1195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36 |
11 |
23 |
4 |
74 |
194 |
4 |
5 |
119 |
322 |
113 |
4 |
1 |
3 |
12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眉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信息供给与公众需求还不完全匹配,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1年,眉山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狠下功夫”。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切实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各方面信息公开。二是在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上“做足文章”。不断强化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引导,鼓励市、县行政机关更多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网络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立体式、多维度加强重要政策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三是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上“多出实招”。对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结合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督促指导基层政府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确保此项工作达预期、出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