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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rsxzf/2021-00017  发布机构 仁寿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1-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仁寿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仁寿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编制,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仁寿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2020年,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353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88条,动态类信息6851条,政务信息6291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利用3个多月时间,推进并编制完成仁寿县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标准更加明确;同时严格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数量明显减少。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推进单位机构简介、办事服务、人事任免、规划计划等基础信息公开,强力推进“三大攻坚战”、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财政资金、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就业创业和疫情防控等重点信息公开,及时转载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两会等重大事件信息。

3.加强政策解读。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策解读工作有关规定,把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文件解读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正确解读到位。2020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7份,政策解读率达到100%,解读文件与规范性文件相互关联,便于公众查看阅读,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强调公众参与。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发等事项,积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5.完善公共服务。县政府门户网站一键链接四川政务服务网仁寿县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方便公众对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查询。不断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托仁寿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的依申请受理平台,建立包括信函、现场受理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全县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17件,结转上年4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

(三)平台建设方面。

1.优化栏目。新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决策公开等专题专栏5个;完成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改版,其中包含340个子栏目的调整和信息内容迁移,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更加突出显著。

2.严格审核。坚持网站信息“二级审核”发布制度,做到发布信息审核率100%,最大程度降低了信息内容出错风险,维护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3.丰富内容。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传递党和政府声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政府工作更加透明,积极受理答复网民留言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0年,县政府网站领导信箱收到网民来信1137件,办结1137件,办结率100%;网站访问量首次突破300万人次,达到308万人次。

(四)政务新媒体方面。

1.继续清理关停僵尸、睡眠政务新媒体。召集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召开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协调会,全年关停不合格政务新媒体7个,累计关停145个,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序列部门共开设合格政务新媒体7个。其中,乡镇(街道)0个,县政府序列部门7个。

2.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完成全县乡镇(街道)、县级政府序列部门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关停备案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网站规范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进一步监督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五)监督检查方面

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了新修订《条例》,要求各单位要针对《条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弄懂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程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同时,还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政府网站季度检查通报制度,对网站信息报送不力的18个乡镇(街道)6个县级部门给予全县通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7

17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

9

717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0

347

193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31

-486

35239

行政强制

174

-35

76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45

9230.560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5

5

0

0

7

0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2

0

0

5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2

0

0

0

0

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1

0

0

1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1

0

2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08

5

0

0

7

0

1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2

0

7

5

2

1

0

8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质效还有待提高;二是县政府网站部份功能不符合要求(没有“一号登录”功能,不能实现“统一登录”服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均代表县政府纳入了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信息内容容易出现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求各单位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大政府门户网站读网频次,及时更新维护网站栏目。二是提升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力度,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与县委相关部门的协作,避免出现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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