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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19-00007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7-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档可在“中国·眉山”门户网站(www.ms.gov.cn)“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6年,眉山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条例》《通知》为遵循,以“五公开”为重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发展的良好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八项举措:

一是细化公开职责。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6﹞40号),细化了25个市级部门(含6县(区)政府)15大类72项具体公开任务,进一步强化了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市级有关部门重点落实的信息公开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了公开内容保障到位、任务细化到点。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 “谁起草、谁审核”等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规定,每月一次集中开展门户网站找错纠错行动,全年共发现、整改20余个市、县部门各类信息公开问题3000余处,有效杜绝门户网站缺失信息、错误信息和“僵尸”信息等公开工作的“顽症痼疾”。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保障性住房、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10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市2016年累计公开以上重点领域信息23800条。

四是强化阳光行权。建立了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化办配合的阳光行权联合督查机制,将调整后的行权责任清单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其中,市本级共49个行权部门5158项行权责任事项,6县(区)共35144项行权责任事项。全市行权平台累计办件131078件,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上网运行。

五是加强回应互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舆情收集、回应、研判和处置工作。以在线直播、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为主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反映的实际困难、反映的重大问题等,逐一进行分类回应和结果公开。全年共开展热点回应2200余次,信息公开回应、互动工作实现及时、准确、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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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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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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