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2019〕1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要求,2018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严明宇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具体承办部门,其他科室负责协调配合。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推进工作,纪检监察监察室定期通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配合抓,办公室具体承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单位年度信息公开计划,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谁起草、谁审核”等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规定,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发布员,公开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复核签审,最后由办公室汇总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布信息2473条。其中《中国应急管理报》24条、中国安全生产网10条,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69条,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298条,应急管理厅官方微博47条,“眉山安监”微信公众号发布165条,眉山网等其他媒体、网站760条,宣传手册、光盘等1000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申请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着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利用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完善了组织领导,选齐配强人员,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贯彻落手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围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公开程序和丰富公开方式,促进政务公开全流程规范操作和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018年,我局进一步做好舆情关注和民众诉求了解,办公室专门安排人员对主要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信息等进行日常监测,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办公室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第一时间解答群众安全生产相关咨询,全年共接听群众电话咨询2400余次。将双公示、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占到单位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信息公开量的83.4%。
2018年,我局共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信息10个栏目169条。其中公示公告5条,结果公开2条,民生工程1条,安全生产112条、政策解读1条、预算决算1条、双公示29条,部门动态10条,区县动态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条:“关于对标准化创建或复评企业实施奖励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研究分析,于2018年6月12日回复了人大代表,10月26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眉山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眉府发〔2018〕22号),对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四个一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等5个类别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奖励,激励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要求,按要求及时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监督渠道等内容;按照要求全面公开本部门领导、部门设置、人事信息、重点工作、规划计划、行政权力、本部门预算、决算、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通过省厅网站、微信微博宣传眉山安全生产工作,开通“眉山安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动态、安全生产提醒、重要法规文件解读等进行推送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2.4”法制宣传日,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全年共发放宣传手册和光盘1000余册。
下一步,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川委办〔2016〕53号精神,建立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信息培训,择机在系统内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全市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水平。三是整合公开渠道。在现有基础上,整合网站、微信、微博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相互联通、有机融合,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安全监管信息检索和拓展服务,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提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