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政办函〔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档可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s.gov.cn)“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眉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8708)。
一、概述
2018年,市统计局继续严格执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圆满完成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对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完善工作机制。年初,市统计局印发了《眉山市统计系统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眉统办〔2018〕5号),实行政府信息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对各科室(队、中心)和区县统计局考核内容,按季度通报工作完成情况。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进行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即:各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突出公开重点。一是开展了市统计局内外网改版升级,网站统计信息栏目、内容更加丰富。二是建立主流媒体平台发布协作机制。《中国改革报》、《中国信息报》等媒体先后刊登了眉山统计重点工作,眉山日报、眉山新闻网等媒体及时宣传了统计工作,全面扩大了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的影响力。三是根据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的不断变化,今年市局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眉山市统计局外网同时发布了近五年来《眉山统计年鉴》、《公报》等统计数据信息,进一步拓展了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社会公众统计信息服务需求。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6条,其中通过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5条,通过眉山市统计局外网公开51条。及时公开了2018年眉山市年鉴以及市、区县主要经济指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市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市统计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市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数字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对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统计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增强。但对照《条例》和《通知》要求,还存在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对中央、省、市统计工作方面重要文件的学习解读信息较少、信息工作力量有待配强等问题。
2019年,市统计局将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把社会公众关注的文件解读、统计数据作为公开重点。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强以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平台体系建设,增强功能开发,提升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