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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整改任务

2023年四川省第三批第七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生态环境厅第一监察专员办发现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漂流项目并通报眉山市,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尽快整改落实。近期,再次核查发现该项目仍在营业,有游客进行漂流活动,漂流河道、游客中心位于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责任单位

洪雅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38119820

整改目标

关停瓦屋山漂流,恢复占用河道。

整改措施

1.2023年7月底前,关停瓦屋山漂流项目,依法依规完成该漂流项目关停手续。

2.2023年7月底前,核查漂流起点硬化土地性质,严格按照河湖岸线治理标准全线恢复天然河岸。

3.2023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对移交问题的处理,对涉及存在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2023年7月,洪雅县政府对该项目申请的《洪雅县瓦屋山漂流航道2023年度安全评估意见》出具不予批复的通知;所有硬化的河滩地已进行破碎拆除,采用自然河砂做护坡处理,恢复成天然河岸,该项目已依法依规关闭停运。2023年12月,洪雅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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