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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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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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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眉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扎实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集中观看法治宣传教育视频,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平台,将学法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统计队伍法治意识。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为全市“兴眉优培计划”培训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修班暨驻村干部及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班等200余名学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拟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三)推动依法治统工作规范化。贯彻落实八部委印发印发的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文件,结合眉山工作实际细化20条工作举措,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制定《2025年眉山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夯实法治基础。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执法人员培训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法律顾问参与审核经济合同7件,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为统计工作筑起一道法律风险“防火墙”。5名同志新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增加了统计执法力量,各县(区)均做到至少有两名及以上统计执法人员,具备独立执法能力。选派4名执法骨干参加省局执法检查,提升我市执法监督业务能力。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高质量承办全省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选送一个节目参演全省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组织各级统计机构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制作普法展板76个、发放宣传手册346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依法履行统计职能 (一)提供优质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统计监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题分析报告。截至目前,共撰写经济运行分析53篇,统计专报10期,五经普课题2篇,发布年度《统计公报》1期;精心编印《眉山统计年鉴》《眉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眉山统计月报》《全国、全省及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图表》等系列统计产品,多维度、全方位展示眉山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二)提升咨询服务质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公布统计数据,全年通过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及时公开了眉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5年眉山市统计年鉴及市、区县主要经济指标等。全力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共办结101件,积极回应公众需求。 (三)凝聚监督工作合力。配合市委巡察办对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入驻前情况了解,协助组织部门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4年度考核中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查核,推动县(区)党委、组织部门严格落实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调整前征求市统计局党组意见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亮码入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现涉企检查全过程透明可溯,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与公信力。 (四)有序推进各项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公报发布等后续工作。积极筹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制定方案,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高质量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顺利完成样本框整理、业务培训、住房单元核实、入户登记等阶段任务。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常态化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融入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以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加强基层人员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完善财务凭证、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2026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选派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参与国家、省局执法检查跟班学习,提升我市执法业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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