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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11-18 17:3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川就劳办〔2025〕15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单位公示、材料复核、集体研究、征求意见、省上初审,拟确定眉山市东坡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2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11月22日18:00前,向我局反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028-3856761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028-38168786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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