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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助推建立健全2家企业的交易处置与投资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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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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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纳审计建议,落实出资人监管职责,指导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资产交易处置、投资管理等5项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国资国企管理。 2024年11月至12月,眉山市审计局在该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市国资委在履行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国有企业资产交易和投资行为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未督促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交易相关规定、制定相关制度、严格遵守报批和备案要求,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四川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价值计4134.87万元的8批资产未向集团报批,处置价值计3026.91万元的5批资产未向市国资委备案;未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和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制度;对投资项目投后监管不到位,未按要求对重大项目进行抽查、开展绩效评价等。对此,该局建议该市国资委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处置及投融资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集团资产处置行为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资产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并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事后管理,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眉山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组织开展现场调研,并向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下发了工作提示函。在该市国资委的指导下,上述2家企业建立健全了《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规范了资产转让、租赁、合作、增资、捐赠等行为以及投资项目完成、中止、终止或退出等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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