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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的通知
2025-07-04 16:36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征集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

项目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办公室,各县(区)经信(科)局,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眉财规〔2022〕3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1月—2025年1月首次入规,且未获得过首次入规奖励的工业企业。入规时间以国家统计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二、支持方式

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1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1)至县(区)经信(科)局或市级园区管委会。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县(区)、园区审核。县(区)经信(科)局或市级园区管委会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负责,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并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

(三)审核公示。市经信局负责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通过审核后的项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眉山工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同步征求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意见。

(四)资金分配。公示期结束后,市经信局将无异议、无问题的项目列入资金分配计划,并按程序报批。

五、申报资料

(一)县(区)经信(科)局、市级园区管委会正式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等。

六、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申报项目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省、市项目资金申报。


    附件:1.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汇总表

2.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申请表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汇总表


县(区)经信(科)局或市级园区管委会(盖章)                       

序号

所在区县

企业名称

2023年营业收入

(万元)

2024年营业收入(万元)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

入规时间

是否为首次入规























































备注:入规时间以国家统计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附件2

2024年工业企业“小升规”支持政策项目

                              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性质

(类型)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所属地区


通讯地址


升规时间

国家统计系统认定时间为准


职工总人数(人)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产品及规模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2023营业收入(万元)


2024年营业收入(万元)


县(区)经信(科)局意见(盖章)


市级园区管委会意见(盖章):

(请明确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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