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多举措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2025-07-03 17:30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今年以来,眉山市财政局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采取多种务实举措,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资金统筹,精准投入支持。及时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6个县(区)36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396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下达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0万元,直接明确其中25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6个县(区)统筹投入1190万元,确保每村投入不低于150万元。 二是联动审核项目,智力赋能支持。市、县(区)财政纵向联审,会同组织、农业农村部门横向联审,对6个县(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和36个村申报项目逐一审核,形成审核问题清单,提出资金统筹、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权属、预期收益、联农带农等36条修改完善的审核意见,实行“一县(区)一单”精准反馈,促进项目方案修改完善、提质增效,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是深化财金互动,推动金融支持。财政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同配合,积极作为,推出“强村贷”“惠集贷”“惠农兴村贷” 等金融产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出资设立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特点和金融需求申请贷款,助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截至2025年5月,累计向3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贷款7059.25万元。 四是盘活闲置资产,整合资源支持。市、县(区)两级财政组织开展农村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调研工作,推动盘活农村闲置低效资产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截至2025年 5月,已排查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闲置低效资产313处(件),盘活收入451万元。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