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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公示
2025-07-02 14:19  市文化旅游局 [字号: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眉山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现公布我市查处的一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典型案例,警示旅游从业者合法诚信经营,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保障我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案件:四川富贵游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案

案情简介:2025年5月14日,我局接到四川富贵游旅行社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线索,经立案调查,该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游行程中的交通安排及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当事人虽然具备旅行社从业资质,也签订了旅游合同,但合同中未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载明相应事项。广大游客在参加旅游活动时,务必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在出行前,除了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外,还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与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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