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 正文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通报
2024-12-30 16:0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的通报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眉山市严重拖欠工资问题社会公布制度》(眉府办发〔2017〕9号)规定,现将眉山市2024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眉山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2024年第四批)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眉山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2024年第四批)

公布单位: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序号 单位名称或个人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处理部门
1 四川博思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15101********FF1K 谢赖堂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167号1栋3层附301号 经查,四川博思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拖欠26名劳动者工资92646元。 2024年11月5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接到劳动者投诉,11月9日立案调查。2024年12月4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依法向四川博思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社事监令字〔2024〕第29号),责令其于2024年12月12日前足额支付所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社会事务局
2 眉山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5114********9J71 张光见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全意村4组现代花园城1栋1层17号 经查,眉山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的桃源雅居项目中拖欠倪某全、周某等80名农民工2023年2月到12月工资共计1581402元。 2024年11月15日,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11月19日立案调查。2024年11月20日,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眉山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眉东人社监令字〔2024〕第18号),责令其于2024年11月22日前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四川鑫隆骄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5101********XG5W 吴可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3栋5层515号 经查,四川鑫隆骄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水郡未来城一期B区二标段(536地块)项目拖欠117名农民工工资3549239元。 2024年11月26日,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后即立案调查。2024年12月2日,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四川鑫隆骄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眉彭人社监令字〔2024〕第21号),责令其于2024年12月9日前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彭冲 511321********833X 彭冲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蜀贤路三段401号沱江水恋小区4栋1单元15楼4号 经查,彭冲在承包仁寿县仁寿七天酒店装修装饰工程时拖欠廖某清、陈某洁等10名农民工工资53135元。 2024年8月29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即立案调查。2024年9月25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彭冲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仁人社监令字〔2024〕52号),责令彭冲自收到指令书5日内核实并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彭冲逾期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2024年10月10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仁寿县公安局,当日仁寿县公安局受理此案。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杜猛 513723********5393 杜猛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区新水岸雅居1栋25楼 经查,杜猛在承包仁寿县帝尚KTV装修装饰工程时拖欠张某、曾某等13名农民工工资172414元。 2024年6月7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6月12日立案调查。2024年9月11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杜猛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仁人社监令字〔2024〕39号),责令杜猛自收到指令书5日内核实并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杜猛逾期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2024年9月20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仁寿县公安局,当日仁寿县公安局受理此案。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