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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全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2018-12-27 19:26  原市政府金融办 [字号: ] 打印

非法集资是社会的毒瘤,为了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抵制非法集资,凡遇投融资理财公司虚构借款项目、以从业人员私人账户经手资金、吸储放贷、违规担保代偿、串通自融等可疑行为,请及时举报!我市将对非法集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的方式向我市各处非办举报。处非办工作人员将依法对举报人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眉山市非法集资线索举报方式汇总表

区县名称

电话

邮箱

地址

眉山市处非办

38268102

mssjrb@sina.com

眉州大道西二段116

东坡区处非办

38234226

mssdpqwzfw@163.com

东坡区一环北路134号二楼

彭山区处非办

37620926

2198937540@qq.com

彭山区建设路1704

仁寿县处非办

36227322

349961790@qq.com

仁寿大道党务政务中心6

洪雅县处非办

37406300

hyjrgz@sina.com

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106

丹棱县处非办

37208292

MSSDLXCFB@163.com

丹棱县东升路193

青神县处非办

38860115

647228770@qq.com

青神县大西街13

二、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真实可靠,事实清楚,包括非法集资地点及规模等。

()提供举报线索的群众,应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办理咨询、奖励事宜。

三、奖励标准和奖金发放方式

()奖励标准:经公安机关认定为有效线索后根据线索核实规模和危害性可奖励500—10000元人民币不等。

()奖金发放: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天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逾期未领取视为自愿放弃。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领取时间,但延长最多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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