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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眉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29 14:49  原市质监局 [字号: ] 打印

附件2

眉山市质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包保责任分工表

序号

包保时间

包保工作

总负责人

包保局领导

包保部门

1

1119日至1125

党组书记、局长王绪

 

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泽林

办公室、财务科、计量科

2

1126日至122

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勤

人事监察内审科、政策法规科、稽查支队

3

123日至129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忠宁

质量管理科、质量监督科

4

1210日至1216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志祥

机关党委、园区分局

5

1217日至1223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祝佳梅

 

标准化科、特监科

6

1224日至1231

副调研员余明学

 

科技科、食品相关产品科、

行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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