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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第四届二次会议第9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17-07-1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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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城管执法函〔2017〕99号 签发人:邢光华
窦青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老年人在城镇销售农副产品的“爱心摊位”的建议》(第9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宝华寺市场占道经营的问题 宝华寺市场属于眉山城区最早修建的综合农贸市场,市场建设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供需要求,许多商贩及菜农就占用周边街道摆摊设点销售农副产品。为确保市场周边卫生秩序和交通畅通,我局一是定期不定期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二是成立了工作组进驻市场现场指导管理;三是占道经营摊贩规范至人行道上经营,并安排6名管理员每天加强巡查。 二、关于在市场内建立免费“爱心摊位”的建议 我局在启明星综合农贸市场、大雅街综合农贸市场等有条件的新建市场内均划定了公共区域,设立免费的“爱心摊位”供自产自销菜农、老年人免费卖菜。此举既有效解决了自产自销菜农卖菜难的问题,又遏制了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得到了市民的一致认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解决乡村老年人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问题。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寄回,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附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坤展,联系电话:13778833303)
附件 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注:承办单位答复委员提案时附此表一份。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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