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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4881142/2019-0007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19-01-09
 公文种类 通报  基础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其他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眉山市2018年第三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象化工园区、甘眉产业园区、岷东新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2015〕130号)、《关于调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眉环委办〔2018〕12号)、《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眉环委办〔2018〕14号)要求和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2018年第三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9个二级网格的第三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通过查看考核资料、日常巡查记录台账、现场点位抽查等方式,综合评定第三季度考核成绩。

(一)网格化考核结果公开情况。各县(区)、园区新区均按计划开展了第三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二)纠正存在问题情况。青神县、洪雅县接到市环保委在第二季度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后及时进行纠正,其中青神县重新开展了网格化工作考核,洪雅县按行政机关行文格式上报了总结。

(三)网格员问题发现、移交、处置情况。此项工作全市较为典型的两件案例是:东坡区尚义镇、彭山区武阳镇网格员发现企业违法排污后,及时上报处置,形成了一套网格化监管闭环流程,值得全市推广学习。

(四)组织网格化观摩学习会。为全面推动环境监管工作由“浮在面上”向“深水区”的探索,市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以“强化基层战斗堡垒建设,夯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为主题,组织全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长、大队长、网格化业务骨干开展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现场观摩会。一是分类别现场观摩学习了东坡区经济开发区西区、尚义镇政府、尚义镇舒林村委会以及环保局区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专(兼)机构、人员和基本办公设备保障情况。二是现场查阅了区级、工业园区、乡(镇)、村委会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流程、区级各部门职责、各级考核机制、量化问责制度、污染源档案管理等闭环运行模式资料。三是东坡区作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验交流。特别是从网格化工作由政府层面主导、各部门如何落实网格环境监管、本系统如何分配网格化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以及如何运用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研讨,效果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有的单位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有差距。青神县落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没有及时推进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未落实专(兼)职人员、场所、基本办公设施等内容。

(二)有的单位落实村(社)级网格化工作不深不细。彭山区保胜乡胜利村、保胜场社区网格员与上报人员名单不符,打电话核实均不是网格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责任主体在政府,也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的有效方式。各县(区)党委政府、园区、新区管委会进一步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奖励和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依据,在人员、财力、物力上给予倾斜,让网格化监管工作真正得到充实。

(二)狠抓运行机制建立。各县(区)党委政府、园区、新区管委会要明确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制定《乡镇(街道)环保所、园区环保分局目标考核细则》、《重点环境问题量化问责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环境问题发现、移交、处置的闭环流程,不断完善制度,确保高效运行。

(三)强化网格业务培训。落实年度培训计划,从基层入手,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的业务培训,着重提高三、四级网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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