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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34881142/2019-00076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18-11-01
 公文种类 通报  基础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其他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眉山市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园区、新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2015〕130号)、《关于调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眉委办〔2018〕12号)和《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眉环委办〔2018〕14号)要求,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2018年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0月25日-10月31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9个二级网格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通过查看资料、临时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第二季度考核成绩。

(一)网格化考核结果公开情况。各县(区)、园区新区均按计划开展了第二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二)上报半年工作总结情况。各县区、园区新区均按时间节点,上报了本单位半年来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三)纠正存在问题情况。丹棱县、洪雅县接到市环保委在第一季度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后及时进行纠正,其中丹棱县更新了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文件,洪雅县重新与下一级网格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四)网格员培训落实情况。各县、区和园区新区均按计划组织上半年网格员培训,特别是东坡区作为先进代表在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培训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存在问题

(一)考核工作不严肃。青神县没有按照要求时限及时开展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自行考核报结果并作为排名依据。

(二)报送材料不规范。洪雅县上报的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只是便签式打印盖章上报,没有按照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报送材料。

(三)个别园区推进工作慢。甘眉园区没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仍未开展第二季度考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力体现。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抓起,从细微上入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落实。各级网格要根据本区域污染源特点,制定巡查计划,形成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报告处置、信息反馈和公开的一套闭环模式,突出抓好三级网格对四级网格的月考核制度和一企一档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底数清。

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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