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园区、新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2015〕130号)、《关于调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眉委办〔2018〕12号)和《关于印发眉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眉环委办〔2018〕14号)要求,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2018年第一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情况
2018年6月5日-6月11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9个二级网格2018年第一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五个方面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
(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各县(区)、园区新区均划定、完善了县、乡、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其中东坡区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23个,四级网格230个,网格员255人;彭山区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2个,四级网格107个,网格员121人;仁寿县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63个,四级网格595个,网格员780人;洪雅县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5个,四级网格189个,网格员215人;丹棱县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7个,四级网格77个,网格员86人;青神县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2个,四级网格122个,网格员256人;金象化工园区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个,四级网格5个,网格员9人;甘眉产业园区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个,四级网格15个,网格员18人;岷东新区划定二级网格1个,三级网格1个,四级网格17个,网格员20人。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机构建立情况。各县区、乡镇、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机构建立情况已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实施了信息公开;园区新区均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机构。
(三)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青神县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园区新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四)网格化培训计划和展开培训情况。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和园区新区均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了培训。
(五)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考核与信息公开情况。各县(区)完成了县级对乡级网格第1季度考核情况,乡级对村级每月考核排名情况,均在县政府网站上实施了信息公开;园区新区网格均考核了乡镇网格。
二、存在问题
(一)四级网格体系建设不到位。丹棱县没有及时更新本级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文件。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主体不符。洪雅县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签定目标责任书以县环保局为主体,没有以县政府或县环保委为主体统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实施方案,完善机构、人员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二)进一步加强网格化体系保障。各级网格要进一步建立相关巡查、报告、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做好环境监管经费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网格化体系运行。进一步落实各级网格化监管任务分解,定期考核并公布结果,建立巡查台账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通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机制。
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