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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hyx/2018-00472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12-28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洪雅:一心为民办实事执法公正显正义

近日,洪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江某送来的“一心为民办实事、执法公正显正义”锦旗,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7年7月起,江某与李某因离婚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孩子随江某生活,由李某支付孩子每月抚养费1800元;关于二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经另案起诉后法院判决:房子归李某所有,李某支付江某343307.27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双方在审理过程中争议较大、矛盾较深,双方家人介入其中,案件执行难度较大。洪雅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认真研究案情,并及时进行财产查控,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县城有房屋一套,每月固定收入9000余元,属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执行干警查封李某房屋后,多次找到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李某被执行干警的行为感动同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应承担抚养费10800元、涉共同财产分割的343307.27元及执行费全部支付完毕。至此,江某申请执行的两案圆满执结。

洪雅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从人文关怀出发,高效化解纠纷,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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