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
出入境记录查询 |
二、适用范围 |
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 |
三、服务类型 |
依申请服务 |
四、设立依据 |
《公安机关查询出入境记录工作规定》公境[2011]3224号第二条、第七条 |
五、办理机构 |
眉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1楼) |
六、申请条件 |
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向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查询本人2007年(含)以来的出入境记录 |
七、申请材料 |
1.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 2.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 3.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4.委托授权书; 5.户口簿; 6.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7.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
八、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九、办理时限 |
办理总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总时限:1个工作日 |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十一、办理结果 |
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
十二、结果送达 |
窗口取件 |
十三、窗口咨询电话 |
028-38167531 |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