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及照片回执;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申请人、户籍为未实行护照按需申领地区的); 5.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须提交); 6.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 7.军人身份证明(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 8.《四川省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须提供该材料); 9.符合公安部跨省异地办证条件的证明材料(跨省异地办证提供该资料); 10.就学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在学证明(在省内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就学的本省非按需申领护照地区户籍申请人提供该资料); 1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在川招收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备案表》和《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具备劳务输出资质的劳务公司组织的劳务输出人员申请办理时须提交); 12.普通护照(换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护照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