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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zjj/2018-00271  发布机构 原市质监局  公开日期 2018-12-04
 公文种类 通知  基础分类 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其他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

眉市质监办〔2018〕82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机构:

根据市纪委派驻市质监局纪检组要求和市局党组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报送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述责述廉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送单位

稽查支队、东坡分局、园区分局、市质检所、市计量所、市纤检所、市特检所。

二、述责述廉对象

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述责述廉报告主要内容

(一)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1.履行领导责任。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积极推进本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2.加强干部监管。督促本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

3.加强行业监管。按照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情况。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礼金等纪律要求的情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等情况。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分层分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和建章立制的有关情况。

(二)个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

1.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切实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实施细则,以及市局制定的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监督等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等情况。

(三)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1.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配偶、子女及近亲、姻亲和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市纪委派驻(出)纪检机构要求报告的情况。

2.述责述廉对象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2019年工作计划。

(二)述责述廉报告要精练,总结工作要言之有物,特色亮点要鲜明,分析问题要客观真实,下步工作打算可操作性要强,力戒空话套话,更不能以业务工作总结代替述责述廉报告。

(三)市局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经市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市纪委派驻市质监局纪检组(径送人事监察内审科,联系人:吴灵)。不符合要求的报告,一律退回重写。报送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前。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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