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质监办函〔2018〕114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东坡分局、园区分局,市特检所:
现将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函〔2018〕17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强化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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