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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zjj/2018-00243  发布机构 原市质监局  公开日期 2018-11-20
 公文种类 通知  基础分类 政策文件
 服务对象 其他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中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印发《眉山市质监局坚决整治“圈子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自查方案》的通知

 

 

眉市质监党组〔2018〕48号

 


中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印发《眉山市质监局坚决整治“圈子文化”

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自查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眉山市质监局坚决整治“圈子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自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支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8年11月19日

 

眉山市质监局坚决整治“圈子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自查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坚决整治“圈子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通知》(眉纪综〔2018〕81号)精神,结合质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纯洁党员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促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健康的政治文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自查内容

根据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的“八个严禁”(严禁参与以自发成立的同乡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酒局圈”;严禁参与以自发成立的校友会、同学会等名义举办的“酒局圈”;严禁参与以自发成立的战友会等名义举办的“酒局圈”;严禁参与以培训班、学习班等名义举办的“酒局圈”;严禁参与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名义举办的“酒局圈”;严禁参与公务接待或借商务接待名义违规组织的“酒局圈”;严禁参与借工会活动名义组织的“酒局圈”;严禁参与关系不清的商人以对口联系、协调工作、解决困难为目的组织的“酒局圈”),重点查摆是否存在经常组织、参与各类“酒局圈”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助“圈子”培植私人势力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助“圈子”,形成利益同盟,搞权钱交易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圈子”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圈子”明争暗斗、争权夺势的行为;是否存在对“圈子文化”现象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搞一团和气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工作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3日)。市局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局以召开党组会或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自查。各单位(支部)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广泛动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自查方案,明确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26日至12月7日)。各单位(支部)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形式,采取相互批评、谈心谈话等方式,找准查实存在的“圈子文化”现象,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整改落实阶段(12月10日至12月21日)。各单位(支部)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逐一对照整改。各单位(支部)于12月22日前将自查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情况报告同时以书面及电子文档的形式一同报市局党组(联系人:吴灵;联系电话:1334093100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支部)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全面整治工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所分管的单位(科室)整治工作。

(二)认真自查,抓好整改落实。各单位(支部)在自查中,不护短、不隐瞒,要把握政策界限,认真甄别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圈子文化”现象是否结成利益集团、是否存在利益寄生和输送。在整改中,要下大力气,敢叫真、敢碰硬,对整改中敷衍了事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三)加强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市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支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搞形式,自查整改落实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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