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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zjj/2018-00204  发布机构 原市质监局  公开日期 2018-10-24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眉市质监办函〔2018103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东坡分局、园区分局,各客运索道运营单位:

现将四川省质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川质监办函2018288)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迅速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索道运营单位应于20181128前将《在用客运架空索道排查信息表》(总局文件附件1)和自行检查报告,报当地监管部门。请各监管部门于2018121前将《在用客运架空索道排查信息表》(总局文件附件1)、《在用客运架空索道排查信息统计表》(总局文件附件2)报市局特监科。自201931起,每季度末月12日前,向市局报送在用客运索道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整改任务。

联系人:余立川 电子邮箱:18893707@qq.com

联系电话及传真:38105557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1018

 

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2018〕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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