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质监办〔2018〕64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眉山市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东坡分局、园区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特检所,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更好地整合利用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各方面专业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缓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人机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提高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特种设备行业专家,组建眉山市特种设备行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任务
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参与特种设备政策、规章的研究,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分析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特种设备技术培训、宣传教育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参加其他需要专家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持的活动。
二、专家征集范围
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全监察、安全管理、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工作的各类特种设备专业人才。
三、专家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特种设备行业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领域发展动态。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技术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专家征集程序
(一)推荐。
专家征集采取推荐和自荐的形式进行。
1.区县监管单位、各行业协会、用人单位推荐。
2.本人自荐。
被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需填制《眉山市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人选推荐表》,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寄送至眉山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审核。市局特监科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统一报局领导审批。
(三)入库。市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将市局领导批准为专家的人员纳入专家库管理。
(四)公布。批准纳入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库的人员,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人选征集工作,将本行业、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为专家人选。
(二)各县(区、园区)局(分局)、市特检所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少于5名,且涵盖不同的特种设备专业类型和工作领域。
(三)请各单位、个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直接送达或寄送至市质监局特监科。
联系人:潘豪 联系电话:38105557
附件:《眉山市特种设备安全专家人选推荐表》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