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五公开”专栏>>管理公开>>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zjj/2018-00180  发布机构 原市质监局  公开日期 2018-06-04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提升应急能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和省质监局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6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六进”活动。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和事故多发、易发特种设备为重点,结合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组织监察人员、专业技术骨干组成义务宣传队,深入社区、学校、工矿企业等开展普法学法送法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15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采用印发宣传资料、安全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当地主要特种设备风险,结合典型案例,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集中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聚焦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通过传统媒体和公共场所视频、网络、微信等,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以涉及公共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介质的特种设备为重点,结合汛期、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可组织相关企业、社会公众参与,深化效果,扩大影响。

(五)开展执法惩戒活动。以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宾馆、旅游景区、游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区域为重点,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使用单位进行明查暗访。集中查处严重违反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涉安计量器具安全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强化联合惩戒,及时曝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工作中要按照《2018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和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本辖区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细化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专题活动。同时,要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可能导致较大及事故发生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重要场所、重要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横幅、口号,并依托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61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