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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zjj/2018-00038  发布机构 原市质监局  公开日期 2018-01-23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一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

眉市质监办函〔2018〕5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一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眉市质监办〔2016〕11号),结合眉山市质监局工作计划,现将2018年一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

见附件(“双随机”抽查记录)。

二、执法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7日起(3个月内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按程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检查过程中,应完善相关文字记录和影音资料,客观记录执法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对象有义务配合相关执法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附件:“双随机”抽查记录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眉质监办函[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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