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质监办函〔2018〕5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一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双随机”制度》(眉市质监办〔2016〕11号),结合眉山市质监局工作计划,现将2018年一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
见附件(“双随机”抽查记录)。
二、执法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7日起(3个月内有效)。
三、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严格按程序开展执法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检查过程中,应完善相关文字记录和影音资料,客观记录执法检查的情况。
(三)检查对象有义务配合相关执法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附件:“双随机”抽查记录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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