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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71125-120240-525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彭山区G245与京昆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眉山市彭山区G245与京昆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眉山市彭山区G245 与京昆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告。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G245 与京昆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彭山区

(5)建设性质:新建

(6)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994亿元,眉山市彭山区G245 与京昆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起点与工业大道(待建)平交,自南向北展线,跨越解放渠后与义和乡广青路平面交叉,穿越义和乡猕猴桃基地后在鞍子沟进入丘陵地区,后经双凤水库、刘山水库、穿越刘贯山、下穿成雅高速后止于保胜乡龙安村。路线总长约12.524km。设计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25.5m。

三、建设单位概要

(1)单位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输局

(2)单位地址:眉山市圣寿街

(3)邮政编码:620010

(4)联 系 人:常工

(5)联系方式:13438843880

四、评价机构概要

(1)单位名称: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3)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1号保利中心A座2003、2004室

(4)邮政编码:615000

(4)联 系 人:欧 工

(5)联系方式:028-86248567

(6)电子邮箱:407726662@qq.com

五、环境影响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程序:评价机构接受任务委托后,组织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保护的环境目标;通过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评价因子,确定污染源强;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质量现状;按照循环经济、达标排放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预测和评价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项目是否环境可行的结论。同时引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7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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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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