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助剂实验室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四川奥德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助剂实验室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行业类别: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内(金茂路以南、工业环线以东、成乐高速以西1.6km)
占地面积:占地20亩,建筑面积10000m2,其中生产车间5000m2,仓库1000m2,办公生活用房3500m2,其他用房500m2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投产运营后预计生产产品共5种,包括:新一代压裂液稠化剂(固体颗粒),滑溜水压裂液减阻剂(固体颗粒),新一代清洁压裂液稠化剂增效剂(液体),高温交联剂(液体),页岩抑制剂(液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纯水制备浓水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池预处理(破胶、中和),达到国家二级工业污水标准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项目纯水制备系统余水无污染可直排入雨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产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员工食堂的餐饮油烟、车辆废气等。
生产过程中的有废气处理方式是在生产流程上方由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废气洗涤塔,采用气液逆向吸收方式处理,即液体自塔顶向下以雾状(或小液滴)喷洒而下,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
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由设备除尘器(除尘效率98%以上)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120mg/m3)。
食堂就餐人数40人/餐,项目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排气量为7000mg/h,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综合楼(3F)内置烟道排出,则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不大于1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的要求。
由于外排汽车尾气的污染物量较少,该项目占地面积较大,露天排放,有利于空气的扩散,并且项目四周种植大量树木,所以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机动车尾气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造粒机、泵等各类生产设备噪声以及通风噪声、运输噪声和人员活动等。
本项目采取措施: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生产区与生活区预留一定的空地,大功率、强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密闭空间、产噪设备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将大大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各类泵基础设橡胶隔振垫,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加设可曲绕橡胶接头以减振可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风机经墙体建筑隔声,做到基础减震,加固。停车场为露天停车,四周空地较大,经过距离衰减对声环境影响较小,场区种植有大量树木,也能起到减噪作用。墙体也起到隔声的作用。
经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两部分,生产废物主要为各类废包装材料(塑料袋、塑料桶等)、设备机修产生的少量的废润滑油。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包装可统一收集后出售至废品站,废润滑油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属于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新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项目采取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
4、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废气、废水所排放的污染物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奥德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
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13198597908
传真:028-83032479
邮箱:1741729566@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大羊坊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8491389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项目所在地周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的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川奥德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