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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71125-120211-309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仁寿县2014-1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仁公资告〔2016〕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挂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总面积

出让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2014-102号

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园区内

47996.76平方米(约72亩)

47996.76平方米(约72亩)

教育科研用地(A3)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24米

50

881

88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3日前,到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3日16时前,向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7年1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价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3日10时。

七、竞买人须提交的证件:竞买人申请书、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竞买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注:报名时,请竞买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鲜章)。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揭牌时间定于2017年1月13日10时,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

九、详细内容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028-36295476 龚先生 18728310881

收款单位: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工行仁寿县支行;

账 号:2313398129100110584

网 址: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挂牌须知2016.12.15.doc已下载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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