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总面积 |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 地率 |
限高 |
2016-70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34102.3平方米(合约51.15亩) |
34102.3平方米(合约51.15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2.0≤容积率≤2.5 |
20%≤建 筑密 度≤30%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
40/70 |
3500 |
2450 |
2016-71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57852.8平方米(合约86.78亩) |
57852.8平方米(合约86.78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2.0≤容积率≤2.5 |
20%≤建 筑密 度≤30%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
40/70 |
5800 |
4100 |
2016-72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19890.9平方米(合约29.84亩) |
19890.9平方米(合约29.84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2.0≤容积率≤2.5 |
20%≤建 筑密 度≤30%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
40/70 |
2000 |
1400 |
2016-73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26544.8平方米(合约39.82亩) |
26544.8平方米(合约39.82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2.0≤容积率≤2.5 |
20%≤建 筑密 度≤30%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
40/70 |
2700 |
1900 |
2016-74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47943.82平方米(合约71.92亩) |
47943.82平方米(合约71.92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2.0≤容积率≤2.5 |
20%≤建 筑密 度≤30%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
40/70 |
4800 |
3400 |
2016-75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35245.26平方米(合约52.87亩) |
35245.26平方米(合约52.87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2.0≤容积率≤2.5 |
20%≤建 筑密 度≤30%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 |
40/70 |
3600 |
2600 |
2016-76号 |
兴盛镇舒坪社区 |
17446.43平方米(合约26.17亩) |
17446.43平方米(合约26.17亩) |
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 |
1.5≤容积率≤2.0 |
25%≤建 筑密 度≤35% |
绿地率≥30% |
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 |
40/70 |
1400 |
1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16时前,到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网上报名操作程序:
1.点击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点击土地(矿权)交易公告相关内容;
3.按网页提示内容进行操作。
网上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有农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获取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都需要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若因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工本费、竞买保证金交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因网络原因无法交纳工本费、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如竞买人不会操作的到农行仁寿县支行金兰分理处或建行仁寿县支行有人专门指导操作。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16时(以资金到账为准)。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当天2016年12月21日9时到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竞买人申请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人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注:报名时,请竞买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或手印,一式三份)。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拍卖会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应价号牌。如未在2016年12月21日10时前到达拍卖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2月21日10时, 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
七、详细内容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八、联系地址: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电话: 028-36295476 龚先生 18728310881
网 址: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