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力保障了城乡建设的推进。现将住建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机制,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眉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主要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难点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动依法治理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二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和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项规定。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涉稳事项处理均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法律顾问列席案审会,参与案件讨论,确保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二)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法治水平。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眉建发〔2017〕210号)。一是坚持执法信息依法依规公开。统一在政府网站公示“三张清单”、办事指南、责任主体、监督电话、执法人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二是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2人及以上法制审核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行政裁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报经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三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全面、准确、真实记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书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有迹可循,有痕可查。
2.规范行政执法证管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对到期、遗失的执法证件进行换发和补发,为新录用并通过执法证考核的公务员申领执法证件,并按规定办理年审。目前,全局持有效《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109名。
3.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作为评查重点,定期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提升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每月抽查规范性文件制备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共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率100%。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档案。
一是编制《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结合宪法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开展了“三月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日”、“10月集中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法治宣传、“送法进工地、进企业”等活动。并在追梦城住宿处4-8楼(花园)、环中巷44号小区打造了两个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进小区”宣传活动。二是坚持局长办公会、党组会会前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和《宪法》《保密法》《信访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邀请市法制办专家、专业律师、科室负责人开展执法业务技能、规范行政执法、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工作培训。四是建立法治档案,统一管理考核。对全局干部职工以年度述法表的形式建立法治档案,对个人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行年度述法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立足依法治理,全面严格执法。
1.简化事前审批。一方面取消四个审批环节的要件:施工许可环节取消用地规划证、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监理合同4项前置要件,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取消建设工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电梯使用标志等8项前置要件,验收环节取消房地产项目的综合验收,设计审核环节取消消防部门的设计审核环节。在优化流程和合并审批后,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从工程规划许可开始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总时限从29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压缩14个工作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的审批承诺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另一方面进一步下放部分事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审查,下放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到区县,取消新型墙材基金、白蚂蚁防治费2项收费,收费项目由原来的3项减少为1项。
2.加强事中监管。制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提高住建行业管理质量的意见》(眉建发〔2018〕130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一是要求各科室、单位抓实日常巡查,实行“点”、“片”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行业管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追责到人。二是强化随机抽查,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要求科室和单位建立“一单两库”,推行“双随机”,落实“一公开”,强化重点监管,提高行业管理的质量,担负行业管理的责任。三是强化重点监管,担负行业管理的责任。突出监管重点,严管市场秩序,严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3.加大事后惩戒。加大住建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018年,对61家企业、53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一家企业多次处罚算一家,一人多次处罚算一人),罚没金额827万余元。
4.强化结果运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眉山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操作细则》,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鼓励检查人员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扣分,当场录入诚信系统, 将诚信分值低于规定值的管理对象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采取重点监管、限制进入眉山市场或对其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监督审查等措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情况每月通报相关部门并在门户网公开,每季度在媒体上公告,形成巨大威慑力,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迫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2018年共扣减诚信分值119分,与去年扣减25分相比增加了94分,增长了近四倍。
(五)推进地方立法,夯实依法管理。
严格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起草《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经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对接,今年1月再次赴丹棱、洪雅开展物业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4月赴自贡市、泸州市学习考察物业管理地方性立法;6月5日,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研究眉山市物业管理立法工作会议。9月,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市住建局、市法制办共同参与,先后赴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分别于10月底、11月初举行《条例(草案)》论证会、听证会。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一审通过。
二、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事项民主议定、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再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凡经局党组会议决策的事项,由局办公室和监察内审科负责督查落实、跟踪问效,提高决策的执行力。二是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律师驻局办公,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办理复杂案件、审查各类合同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防患法律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二)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规范服务制等工作制度,增强窗口人员工作责任感,规范办件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举措,把服务窗口前移,把工作时间延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是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通过制定并出台《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办法》(眉城管执法〔2018〕54号),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完善执法保障,推进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
一是稳步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按照立法进度安排,完成了立法调研、草案撰写、专家论证、市民代表听证,一审、二审等工作。《条例》已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继2015年对占道经营、道路开挖、门前五包、洗车场管理等重点管理领域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后,2016年以来,起草了《眉山市围挡设置及管理规定》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牵头起草了《眉山市共享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眉山城区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暂行)》《 关于加强东坡湖管理和水质保护的通告》《关于规范眉山中心城区砂石、渣土等运办理车辆线路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四)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认真完成权力责任清单的优化、调整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经多次调整优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按照执法岗位人员1/1的比例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根据我局人员变动,调整案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大案要案进行集体讨论、审核。二是强化规范执法。结合城管执法实际,梳理办案流程、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标准及管理规范要求等,汇编《城管执法手册》,印发至各执法单位和各区(县)城管局(办)等,指导规范办案。制定并印发了《一般程序案件办理规定》,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2016年以来,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684件、一般程序案件36件,累计罚款金额433344元,无一件进入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三是强化“两法衔接”。确定“两法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严格按照两法衔接工作的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如实录入平台,仔细对照案件移送标准,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不出现应录未录、应移未移的情况。
(五)立足现实需要,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培训。
今年4月至5月,针对新时代城管工作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联合全国市长研修学院等培训机构,邀请培训职业团队和7名知名专家,分别组织市局474名执法人员和城管系统535名干部职工,先后开展了六天两期的军训和四天两批的业务培训,完成县处级培训11人,进一步磨练了城管队伍意志、转变了作风、拓宽了视野,广大干部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落实“七五”普法,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二是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把好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关,强化法制工作的日常管理。三是从严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作为评查重点,定期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四是强化法治学习,加强执法培训。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和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大力开展与行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地实施,强化文明执法,提高办案质量。
(二)继续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诚信体系管理机制。
继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的通知》《眉山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操作细则》进行行业管理,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诚信体系管理机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继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提高住建行业管理质量的意见》要求,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行业做到“点”、“片”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同时会同监察内审科加强督查,督促干部职工秉公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住建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同时,积极配合人大做好《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二审工作;启动《眉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摸清立法现状,明确立法需求,完成立法前期相关工作。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