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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71125-120240-651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大会

2月27日,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食品安全示范县命名大会精神,并提出五项贯彻措施。

一是狠抓标准规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制度,抓好HACCP、GMP、GSP等规范实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推行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常态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组建抽检队伍,加强抽检培训,提高监督抽检问题检出率。开展食品“阳光抽检”活动,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抽检,公开抽检结果。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开展突出问题整治。盯紧看牢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乡村旅游餐饮等高风险领域。加大不合格食品药品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掺假造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学校开学、首届樱花节、“两会”、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药品安全。

四是夯实基础保障,实现监管效能提升。全市78个乡镇监管所全面完成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眉山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实验室认证评审并投入使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

五是落实各方责任,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眉山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双安双创”,高标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抓好“三小”条例宣贯,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职责,通过媒体联盟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构建共治共管共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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