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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71125-12005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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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三个强化”推动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
眉山市“三个强化”推动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5年以来,眉山以“三个强化”为抓手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落实,基层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一是强化标准统一。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办公用房面积、办公用房设置、人员配置、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配备等具体指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文件精神印发《关于统一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识标牌的通知》,统一了装饰风格、上墙制度和标识标牌。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全市共计投入资金1800余万元,用于监管所装饰装修和快检设备、执法装备配备,提升硬件水平;针对乡镇监管所人员开展法律知识、监管业务、快检设备使用技能等培训活动及快检设备使用技能比武活动,提升能力素质。

三是强化监管到位。开展企业主体经营调查,完善监管企业档案,建立企业一户一档;落实监管责任,推行“网格化”监管制度,设置企业检查频率;强化日常检查,适时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做到整治有方案,检查有记录。

截止今年10月,眉山市围绕“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日常监管”等6个方面对全市78个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55个乡镇(街道)监管所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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